【通知】安图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开始征集啦!
| 招商动态 |2017-06-16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于2017年9月召开“安图县第十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现广泛征集和评选推荐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一、评选范围
在促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贡献的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乡镇(村屯)、社区(居委会)、人民团体、驻县武警部队等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发展”主题,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绩显著的。
3.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在促进县域突破、脱贫攻坚、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创业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兴边富民行动、“三帮扶”活动、扶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发展安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以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6.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7.坚持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加强民族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边疆巩固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模范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各民族群众服务,在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3.在促进县域突破、脱贫攻坚、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发展、创业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各族群众共同致富的模范带头人。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安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5.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发扬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精神,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长期坚持为各民族干部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受到各族干部群众的赞誉。
三、评选推荐要求
被推荐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经过本单位内部公示后,将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至县民宗局。
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表可从“安图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nt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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